今天遇到一位很久未見的朋友

19歲結婚,20歲生第一個小孩,21歲生第二個,28歲離婚

離婚的原因是她受不了老公收入微薄

她認為孩子大了,她可以離開了,兩個小孩給了老公

 

現在的她存摺七位數,每天開著車拜訪客戶,沒客戶拜訪就去瞎硑,上美容院

誰說失婚婦女都是悲情角色,這不就是一個好例子嗎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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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lin19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